太灵通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5710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聚焦民生] 降税通知!

[复制链接]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24-11-14 09:3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 | 来自江苏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,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

公告明确,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,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;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,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。


契税方面,将现行享受1%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,并明确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。调整后,在全国范围内,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,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,统一按1%的税率缴纳契税。


土地增值税方面,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.5个百分点。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。


此外,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,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,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。


增值税方面,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,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,原针对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。


土地增值税方面,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,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%的普通标准住宅,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。







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1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公司信息
关于我们
诚聘英才
网站声明
xml地图
用户帮助
会员规则
商务合作
合作方式
商家入驻
联系我们
获取更新
新浪微博
腾讯微博
手机客户端二维码
太灵通微信二维码
泰州 | 房产 | 家装 | 美食 | 论坛 |
关于我们 | 合作方式 | 诚聘英才 | 网站声明 | 联系我们 | 访问统计
Copyright © 2009 - 2019 泰州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. All Rights Reserved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苏B2-20190103 苏ICP备18045299号
太灵通常年法律顾问:江苏戴维律师事务所 陈东 律师 15240200003
网警 信息监察 不良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