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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
各市(区)人民政府办公室,泰州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党政办,市各有关部门(单位):
根据预测,受冷空气影响,未来36小时内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较好,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好转,达到《泰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泰政办函〔2022〕3号)解除预警的条件,决定于12月26日22时,解除泰州重污染天气预警。各地要继续落实重点企业友好协商减排,加强线上、线下巡查,督促工业企业、施工工地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,强化道路保洁保湿,防止空气质量反弹。
中共泰州市委 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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